小说续作|漫改同人|风景画海报|芹以何菜娱乐法日常共享系列第01期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07 1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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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两年里,

2016年我国泛娱乐产业产值达到4155亿元,约占数字经济的18.4%。

2017年我国泛娱乐产业产值约为5484亿元,预计占数字经济的比重将会超过1/5。

芹以何菜娱乐法团队,专注于泛娱乐产业的法律事务,致力于洞悉泛娱乐产业行业运作,独家解读泛娱乐产业法律政策,在这里,让我们一起伴随中国泛娱乐产业走“花路”吧。


Q1:小说签了全版权合同后,续作名字也受影响吗?

首先,《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依据这一规定,小说签了全版权合同的情况下,署名权也是归属于作者你的。


署名权不可转让,只能归属于作者本人;如果续作不是你写的,那么续作的名字依法应署新作者的名字。


其次,当续作是新作者写的,依法也署上新作者的名字之后。如果你的原作构成知名作品,那么续作可能构成对你作品的不正当竞争。


最后,如果你在签了合同之后还是想继续使用原书名自己来写续作,那么就可能构成对对方的不正当竞争了。就好像《泰囧》构成《人在囧途》的不正当竞争一样,对方已经把作品打造成知名商品了,虽然你是原作品的作者,但是如果你写续作,沿用原作品的名字的话,等于对人家花心血打造的作品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几率很大。


Q2:写喜羊羊与灰太狼同人小说有哪些注意事项?比如版权,内容。

首先,《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五)剽窃他人作品的。依据这一规定,写喜羊羊与灰太狼同人小说,肯定不能剽窃期中的情节。


其次,《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依据这一规定,在不使用《喜羊羊与灰太狼》原作情节的基础上,你创作的同人小说依然有可能构成对“喜羊羊与灰太狼”这个知名商品名称的不正当竞争。

Q3:请问把一个风景照片画成画并且修改过了再发到微博上做海报算侵权吗?图片是从花瓣上找到的,也没有写任何著作信息,里面的人物也是画了新的上去,就是背景的风景是照着画的,还有构图也是差不多。

首先,界定是否侵犯改编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四)项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依据这一规定,“从花瓣上找到风景照片画成构图相似、新添人物的画”这一行为,界定侵权与否的关键是你新的画作与原照片是否具有实质性差异。如果在外人看来,你新的画作与原照片没有相似性,那么此时你的画作已具有独立创作的原创性;如果你的画作与原照片相似,那么此时你的画作属于原照片的改编作品,使用时应征得原作者的许可,否则侵犯了该作者的改编权。


其次,界定是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项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在你的作品不构成原创性新作品的情况下,未经原作者许可发到微博上做海报,也侵犯了该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综上,界定侵权与否的关键是,你的画作是否已具有无实质性差异的原创性,如果没有,那么应认定为侵权。





今天是(2018年6月23日)每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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