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各高等学校,各新闻媒体,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充分发挥法治动漫微电影等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的要求及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委员会、、市文化局、市司法局、市网信办联合在全市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为主题的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法律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主办单位: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承办单位:首都法治宣传教育网
北京普法官方微信、微博
活动设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活动相关事宜。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的评定工作。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结合2018年宪法修订,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培育全社会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观念。
2.大力宣传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传播法治精神和高尚道德情操。
3.结合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施行,重点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形式,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为新法新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作品形式
1.平面作品:宣传画、漫画、图解、图配文等。
2.视频作品:公益广告、动画、微电影、微视频、H5页面等。
3.宪法主题的微视频可侧重(但不限于)采用以下几类具体形式:
讲述类微视频,、,展现与宪法相关的精彩故事;
公益广告类微视频,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
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展示各行各业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三)相关要求
1.视频作品格式为Mp4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5分钟。为便于媒体播放,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2.作品中引用宪法、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的语言。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3.作品必须为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明其来源。
4.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征集阶段自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均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2018年10月,组委会将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
宪法主题的微视频作品提交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主办单位届时将甄选出好的作品,、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举办的“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逾期报送的宪法主题微视频作品,只参加2018年北京市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映活动。
(一)奖项设置
按照作品类别设置公益广告类、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微视频类、宣传画类、图解类(含H5页面、图解、图配文形式)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品和证书,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初审合格作品纳入北京市法治音像资料库,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展播并报送参加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二)评选方式
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从法律知识阐述、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并确定奖项。
各区、各部委办局、各高等学校等推荐报送作品以及个人报送作品,均可采用在线上传和邮寄报送两种方式。报名表可在首都法治宣传教育网下载(http://www.sdfx.gov.cn),填好后与作品一起报送。在线上传作品的,直接发送到邮箱beijingpufa@sina.cn;无法在线上传作品的,可以快递形式将作品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103室(收件人为北京普法),请注明“北京市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字样,邮编100191,联系电话010-82328275,传真电话010-82328086。
(一)高度重视。各区、各行业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广泛动员。各单位要通过转发活动通知,在网站上设立活动专题飘窗入口、向服务对象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充分调动各专业院校、传媒公司和基地的积极性,动员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三)主动创作。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增强创作内容的针对性,主动创作具有教育意义、群众易于接受的作品,并通过电视、网络播放,提高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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