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增强民众参与公共场所禁烟的意识,努力营造维护广大市民健康舒适的无烟环境,余姚市卫生监督所近日发动全体卫生监督人员在辖区公共场所内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宣传和执法活动。
此次活动
采用两种形式
一是禁烟宣传:
卫监君在辖区内人流量较大的电影院、客运站、医院候诊室等现场发放控烟宣传材料(宣传册、宣传画、宣传活页),宣传吸烟的危害。详细解读《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中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要求。2018年2月1日,史上最严《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包括医疗服务场所、候车室、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均为禁烟场所。视情形,可以对公共场所内吸烟的个人可以予以50-5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可以对禁烟场所经营单位处500-50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截止目前,我市已经对单位、个人禁烟处罚7起。
二是禁烟执法:
卫监君至住宿、美容美发、沐浴、游泳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公共场所单位禁烟工作包括: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应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卫生监督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各公共场所单位的禁烟落实情况。
卫监君再次呼吁民众
增强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提升戒烟的主观意识,
为建设健康余姚共同出力。
来源:余姚市卫生监督所
视觉:宁波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