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予之于三代年代研究,十载艰辛,一朝唯见工程之结论,辛酸百倍、感慨万千。进而审视再三,克商之年竟与五年前拙着《西周纪年考》不谋而合,殊途同归者,实非天意哉!然究其盘庚以来诸王在位,年数疏漏,谬误之处比见,是作此文以为窥管。[一]甲骨文日月食甲骨文中共有五次有纪日干支的月蚀纪录,根据新的殷墟卜辞分期研究,确定了这五次月蚀属于武丁时期宾组卜辞-A、-B和二类偏早型,当武丁中期后半到武丁末年、祖庚时期,其先后次序如下:癸未夕-甲午夕-己未夕皿庚申、壬申夕-乙酉夕[1]其中,甲午夕月蚀限定了武丁的时代。根据南京紫金山天文台张培瑜先生的计算,安阳可见的武丁世甲午夕月蚀最早的时间为前1229年12月17日,从而限定了武丁的时代不能早过前13世纪前半叶。又,“己未夕皿庚申月有食”所记得是己未夕而非庚申夕月蚀,“皿”字为裘锡圭先生所释,读为“向”,义为“从……到……”[2].在前1400-1100年之间从己未持续到庚申、安阳可见得月蚀只可能是前1192年12月27日夜间或前1166年8月14日黎明两次月蚀,卜辞所记必为其一。根据张培瑜先生的研究,在武丁所处的年代范围内,符合上述干支、次序、时间并包含己未夕皿庚申月蚀两者之一的只有一组结果,并且在公元前1500年~前1000年之间也只有这一组,没有其他可能。由此得出了武丁时期五次月蚀的唯一证认,其结果如下:癸未夕月蚀:公元前1201年7月12日(宾组一类,偏晚)甲午夕月蚀:公元前1198年11月4日(宾祖二类,偏早)己未夕皿庚申月蚀:公元前1192年12月27日(典宾类)壬申夕月蚀:公元前1189年10月25日(典宾类)乙酉夕月蚀:公元前1181年11月25日(宾组三类)据《 尚书 ·无逸》:“高宗享国五十九年”,而甲骨文分期也表明武丁在位的年数应该有五、六十年之久,《尚书》当不误。根据黄天树先生《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典宾类卜辞下限可到祖庚,而宾组三类主要属于祖庚,故壬申夕-乙酉夕月蚀已入祖庚时期,武丁与祖庚的分界应在己未、壬申月蚀的前后[4].若以己未夕皿庚申月蚀的年份为武丁末年,则武丁在为年代为前1250年-前1192年,以此为基点下推,可确定武王克商之年不会早于前11世纪50年代。质疑:根据甲骨文历组卜辞日食记录,彭裕商先生确定了庚辰日食的分期属于历组二B乙群,属祖庚时期,根据张培瑜先生的推算,发生在公元前1198年。由于庚辰日食版已有父丁(即武丁)的称谓[5],所以祖庚元年不应该晚于公元前1198年,但是根据夏商周年表,祖庚元年却比这一年足足晚了七年,到了公元前1191年。所以,祖庚元年应该在公元前1198年以前。根据下文考订,本人认为,公元前1201年才是武丁、祖庚的交界,是年武丁死、祖庚即位。武丁元年应该在公元前1259年,而祖庚元年则在公元前1200年。《尚书无逸》中提到了三位在位年数较长的商王,分别是“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 史记 鲁世家》引文略同,郑玄注、三体石经皆同。唯洪适《隶释》及伪《孔传》所述三宗的次序为太宗、中宗、高宗。太宗为成汤之孙太甲,《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从之。今按,《史记鲁世家》索隐:“《纪年》大甲惟得十二年”,知在位三十三年的应是祖甲而并非太甲,实属今文学家妄改。新出的《小屯南地甲骨》2281是武乙时期的无名组卜辞:“□辰卜,翼日其,其祝自中宗、祖丁、祖甲、[至]于父辛”.武丁在何组、无名组卜辞中被称作“祖丁”[6],所以这段文字中所述就是《无逸》中的中宗、高宗(武丁)、祖甲和廪辛,其次序与《无逸》完全相同,看来中宗、武丁、祖甲在后人的眼中是值得称道、特别祭祀的名君。《尚书序》云“周公作《无逸》”,由篇文通冠“周公曰”看,是可信的。因此文中周公所纪录的商王在位年数应该是可信的,祖甲应在位三十三年无疑。根据夏商周年表,祖庚、祖甲、廪辛、康丁四王在位年限为前1191-前1148年,共44年,若祖甲在位三十三年,根据夏商周年表,留给祖庚、廪辛、康丁的年数就只剩11年,每个商王在位的年代只有三四年了,所以《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才云“祖甲有否33年,尚难定论”.因此我们知道,断代工程在这时期的年代上一定有较大失误。甲骨文历组日食又将问题变得愈加复杂化。历组日食可以用作研究的共有五例,根据彭裕商先生的研究和分类,张培瑜先生确定了五次日食的时间,如下:庚辰日食公元前1198年历组二B乙群壬寅日食公元前1173年历组二B乙群辛巳日食公元前1172年历组二B丙群癸酉日月频食公元前1171年历组二B丙群乙巳日食公元前1161年历组二B乙群、丙群[7]按照彭裕商先生的研究,历组二B乙群、丙群应属于祖庚时期,而乙群上限更早一些。[8]如果这样,祖庚在位的年限至少要到前1171年,根据夏商周年表其在位年数至少有21年,比我们刚才得出的祖庚、廪辛、康丁三王年数年数总和11年还要多出10年,这是夏商周断代工程结论的一大严重错误。由于祖庚、祖甲都是武丁之子,武丁已经在位五十九年的前提,祖庚、祖甲在位的总年数不应该过长。如果祖庚可以在位二十一年,祖甲又在位三十三年,一共五十四年,则父子两代人在位年数就高达113年,这在除了传说时代的三皇五帝以外全部中国 历史 纪年时期都是从未发生过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历组二B乙群、丙群应属于祖庚至祖甲时期,而不仅仅属于祖庚。而宾组三类卜辞也应该下限到祖甲时期,而不像传统观点那么早。关于这一论点,笔者将另文详细论述。祖庚时期发生的月蚀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根据这些月蚀记录,我们可以估计出祖庚在位的年代。以属于宾组三类卜辞乙酉夕月蚀为祖甲时期的话,《今本竹书纪年》祖庚在位十一年就应该是比较可信的,那么祖庚在位的年代大致上是从公元前1200年-公元前1190年,壬申夕月蚀发生在祖庚九年。这样祖甲元年就应该在公元前1189年,在位三十三年。